訂立遺囑的重要性
2025-02-25
“遺囑是關乎每個人生前最後意願和財產分配的重要事項。請支持訂立遺囑。”



甚麽是遺囑?
遺囑(俗稱「平安紙」)是一份法律文件,用作指定遺囑執行人,即藉着立遺囑人的委託而被賦予管理立遺囑人遺產的權力和義務的個人代表;以及遺產受益人,即立遺囑人去世後會向誰分配其財產。遺囑由立遺囑人去世時起立即生效。遺囑執行人須根據遺囑的內容,管理及分配立遺囑人的遺產予受益人。
遺囑可以包含甚麽內容?
遺囑的內容沒有限制,當中可包括:
委託遺囑執行人;
個人財物和資產的處置;
受益人未成年時的安排;及
該受益人的遺產須以信託形式持有
立遺囑人可列明受益人可獲分配遺產的確切年齡
委托監護人照顧年幼子女(未滿18歲)或殘疾人士。
為甚麽要訂立遺囑?
訂立遺囑的重要性和好處包括:
按立遺囑人的意願分配遺產及避免糾紛
立遺囑人能確保去世後,財產和資產將按照自己的意願分配,以避免家庭紛爭。此外,立遺囑人亦能透過訂立遺囑向非親屬人士(如朋友和慈善機構)分配遺產。
委託遺囑執行人
立遺囑人可委託最多4名人士,如法律專業人士,作為遺囑執行人,管理及分配遺產,以避免家人或朋友爭相向法庭申請成為遺囑執行人。
簡化遺產管理流程
若死者沒有留下遺囑,則申請人在申請遺產管理書時需要提供一切相關的文件和證據,以證明申請人有權管理死者遺產。例如,擁有比申請人較高優先權管理死者遺產的親屬的放棄遺產管理權利書。若死者留下遺囑,申請遺囑認證的遺囑執行人則無須取得上述放棄遺產管理權利書。
無遺囑遺產繼承的優先次序

一般而言,如死者沒有留下遺囑,其遺產將根據《無遺囑者遺產條例》按以下次序分配:
尚存的配偶;
- 尚存的子女(與非婚生、領養子女等同,但不包括繼子女)或已故子女的子孫;
- 尚存的父母;
- 尚存的兄弟姐妹或已故兄弟姐妹的子孫;
- 尚存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 尚存父母的兄弟姐妹。
尋求法律意見
如需與訂立遺囑或遺產管理相關的法律意見,可諮詢個人的法律顧問或親身前往任何一間由當值律師服務指定的轉介機構預約會見「免費法律諮詢計劃」的義務律師,或瀏覽「當值律師服務」網頁,聽取相關法律項目的錄音簡介。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