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費調解試行計劃
2024-08-23
“民青局推出贍養費調解試行計劃,協助與事雙方就贍養費相關事項以調解方式解決爭議。”
背景
政府致力提高收取贍養費和執行贍養令制度的成效。就此,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民青局)於2024年10月透過關愛基金,推出贍養費調解試行計劃(試行計劃),資助非政府機構為符合試行計劃資格的有需要人士(包括贍養費支付人及受款人)提供與贍養費相關的調解服務,協助與事雙方就有關事項以調解方式解決爭議。
試行計劃將為期三年,預計可處理合共1,200宗個案,惠及2,400名正在分居或離婚人士。
受惠對象
只要涉及贍養費爭議的任何一方(申請人)為香港居民及符合以下資格,雙方均可參與試行計劃,費用全免。有關做法可鼓勵拖欠贍養費的一方參與調解。
- 申請人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受助人;或
- 申請人為在職家庭津貼計劃全額津貼受助人;或
- 申請人為學生資助計劃(包括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學生車船津貼計劃/上網費津貼計劃)豁免全費受助人;或
- 申請人不符合上述(1)至(3)項的資格,但屬低收入家庭,即申請人及與其同住家庭成員(拖欠贍養費的一方及被拖欠贍養費的一方會各自按其住戶人數計算)的家庭每月入息須不超過相關住戶人數的指定入息上限(請參考下表):
家庭每月入息限額
住戶人數 | 每月入息上限(元) |
1 | 15,800 |
2 | 22,500 |
3 | 26,500 |
4 | 34,100 |
5 | 43,600 |
6或以上 | 46,100 |
註:服務營辦機構會要求申請人提供收入證明。
鑑於可能有部分人士即使不符合上述資格但亦有需要參加本試行計劃,服務營辦機構亦會在合理的情況下,為其他有需要而未能符合上述資格的人士提供調解服務。
試行計劃詳情
政府已委託香港家庭福利會(家福會)為試行計劃的服務營辦機構。就試行計劃詳情,請瀏覽專題網站或與家福會聯絡。
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 (852) 2561 9229,與家福會聯絡。
2024年10月4日